Wednesday, May 10, 2006

公事突發奇想1

一群人要有相同的態度, 共同達成目標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.

在商業體制下, 每個team都會有個頭去主導並溝通事情.

在台灣的職場, 多數員工會待滿一定時間, 已求得日後求職的有利條件.

但造成人才一定時間的沒有貢獻. 不知道世界上有沒有一個公司,

即使是在公司內部也開放人才"自由"的流動, 由內部員工用腳決定案子的成敗.

大家看到優秀過去有績效的team, 自然會想加入形成一臨時編組, 完成project..

資淺的員工在team中成長, 直到有天可以獨立離開, 另成一個team.

完全的內部創業.

案子做一做, 做不下去, 整個team自然的解散.

假設這種模式存在, 也只有自有品牌行的通.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我覺得這樣不錯,和cisco合作的經驗,他們組織變動得很頻繁,而且非常有彈性,兩年多來我做的project已經換過好幾個老闆了。
現在想起來,我們自己的組織也是常變動耶,不過好像看不出有什麼效果就是了